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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流:“中转易”扩展至越南及尼加拉瓜
作者:飞龙世纪    发布于:2024-09-03 10:14:04    文字:【】【】【

香港海关发出通知称,91日起将自由贸易协议中转货物便利计划扩展至由内地经香港中转往越南及尼加拉瓜的货物,以及由塞尔维亚经香港中转往内地的货物。

“中转易”的服务范围原涵盖内地与贸易伙伴所签订的20项贸易协议下、涉及68个经济体经香港中转北行至内地的货物,以及7项贸易协议下由内地经香港中转南行往台湾、南韩、新加坡和澳洲的货物。

计划扩展后,本地贸易商即日起可为内地经香港中转至越南及尼加拉瓜的货物,以及由塞尔维亚经香港中转往内地的货物向香港海关申请中转确认书,以享有《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议》和《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议》下提供的关税优惠。

香港海关表示,会积极扩展“中转易”的服务范围,便利更多经香港中转的货物可享有相关的关税优惠,巩固香港作为货运物流枢纽的领先地位。

飞龙世纪物流专业做内地与香港物流运输,了解到申请“中转易”所需的证明文件如下:

1.有关货物进出境之全程提单;

2.有关货物之产地来源证;

3.有关装箱单(只适用于散装货物或需要拆并/重新包装的货物);

4.有关货物之货主授权书 (如适用);及

5.其他有关载货之证明文件(如适用)

企业只须于首次申请中转易时,填妥公司登记表格及提交有效商业登记证副本,即可登记成为注册公司。已成功注册的公司于往后申请时只须填上商业登记号码及验证码以核实身份,而无须再填写公司数据或提交商业登记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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