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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成交方式申报错误带来的影响
进口货物成交申报方式有:CIF(成本+保险费+运费),C&F(成本+运费),EXW(产品出厂价)或者FOB(装货港码头交货价)。若成交方式申报不实则会引发海关监管风险,造成以下不良影响:
1.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第八条规定:“进口货物的价格,按照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之和统计。”将EXW、FOB成交方式申报为CIF,造成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未能体现在报关单上的申报价格中,
2.影响了海关统计的准确性。在稽查中发现,进口量大、国外供货商分散、进口产品种类繁多的企业,出现类似情况的风险较高。
3.影响海关税款征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漏报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造成了进口环节关税以及增值税的漏缴。
4.影响海关监管秩序。成交方式是报关单的重要内容,企业以及代理报关行本应严格按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但部分企业外贸人员对成交方式的申报重视不够,与报关行的沟通不充分甚至是对成交方式相关差异不熟悉,从而造成了成交方式的申报错误。这种现象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报关秩序,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失,不利于合法合规海关监管秩序的运行。
企业对进口货物的成交方式应予以关注,避免因错误申报成交方式带来的漏报运费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造成漏缴税款引发的违法行为。若此前有成交方申报不实的行为,企业应向海关开展主动披露,确保合规有序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