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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企业邮寄样品进出境有什么监管规定
作者:飞龙世纪    发布于:2023-10-31 16:20:25    文字:【】【】【

随着跨境购物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国内消费者选择使用邮政渠道寄递各种商品、礼品,涉及禁限规定、需要按货物办理通关手续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做香港与内地进出口货物运输的飞龙世纪物流了解到,邮寄的物品应当以合理自用为限,不能含有国家规定禁止出入境的物品。

根据《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海关总署201043号公告),并不是所有的进出境邮递物品都需要征收关税,符合免征税款条件的,海关将予以免税放行。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入境邮件到达监管现场后,要通过邮包辐射探测设备检测,然后再到查验区CT机扫描检查,检测到的高风险邮件会被人工分拣出来,进行二次手工查验、记录、信息登记等,查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海关对企业邮寄样品进出境有什么监管规定?

进出口货样系指进出口专供订货参考的货物样品,进出口广告品系指进出口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广告宣传品。邮递渠道寄递货样、广告品,属于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根据《关于规范进出口贸易秩序,加强对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的管理的公告》,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否免费提供,均应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规定审核验放。进出口货样、广告品征免税和许可证件管理规定详见上述公告要求。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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