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签署以来,许多供家庭使用的电气产品制造企业将产品销售目标转向香港地区市场,出口额节节攀升。但是面对新的市场环境,由于个别企业不了解香港地区法规和准入要求,也导致了一些不合格、不安全产品案例发生。
本文做内地与香港货物运输的飞龙世纪物流公司和您一起来了解供家庭使用的电气产品如何合规高效地进入香港地区市场。如果您有货物进出口香港,也欢迎您与我们联系。
一、香港地区市场电气产品准入要求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电气产品(安全)规例》和《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在香港地区供应的所有设计供家庭使用的电气产品必须取得《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指定的产品还需要附有能源标签。
二、安全准入要求
香港地区《电气产品(安全)规例》将供家庭使用的电气产品分为“订明产品”(类似于强制性认证产品)与“非订明产品”(类似于非强制性认证产品)两大类。订明产品包括插头、适配接头、灯座、软电线、拖板以及无排气管储水式电热水器共六种电气产品。非订明产品是除了6种订明产品以外的其他电气产品。对于订明产品来说,取得《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需要由“认可核证团体”经检测发出证明书或相关测试报告,或者由“认可制造商”经检测发出《符合标准声明》。对于非订明产品,除上述两类文件外,也可由产品制造商经检测发出《符合标准声明》。
(一)如何获得安全准入。
内地出口厂商的电气产品经认可核证团体、认可制造商测试合格,并发出《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后,准予在香港地区市场销售。检测机构成为认可核证团体,可以更好地服务内地电气产品厂商,帮助其在出口前取得在香港地区市场销售的证明文件。生产厂商成为认可制造商可以自行检测并发出证明文件,更便利产品进入香港地区市场。
(二)如何成为认可核证团体、认可制造商。
1.申请成为认可核证团体,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CB)体系下的国家认证机构(NCB);
(2)取得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HOKLAS)或香港认可处有关电气产品测试类的认可;
(3)取得与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或香港认可处有互认协议的机构有关电气产品测试类的认可。
2.申请成为认可制造商,应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制造商自有实验室并取得以下其中一项认可:
取得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中有关电气产品测试类的认可;
取得与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或香港认可处有互认协议的机构有关电气产品测试类的认可;
取得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多边承认协议(MRA)机构有关电气产品测试类的认可。
(2)制造商须建立符合ISO 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取得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可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申请流程。
(1)申请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至香港机电工程署(以下简称“机电署”)邮箱(epsd@emsd.gov.hk),包括:所申请的电气产品范围,申请者的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以及负责人的姓名,申请者取得的认证/认可的详情、注册号码及证书的副本;
(2)机电署工作人员对电子资料进行审核;
(3)如有需要,机电署将联系申请者提供进一步资料;
(4)申请通过的认可核证团体、认可制造商名单可以在机电署网站查询
三、能效标签要求
《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规定,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类似能效标识)范围内的产品须贴上能源标签才能在香港地区市场上销售。截至目前,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已实施到第三阶段,共涉及八类产品:空调机、冷冻器具、紧凑型荧光灯、洗衣机、抽湿机、电视机、储水式电热水器以及电磁炉。这八类产品在取得《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的基础上,还需要进行强制性的能效测试,并在产品上加贴强制性能效标签。
在香港地区市场销售的其他电气产品,如果进行自愿性能效测试,也可以在产品上加贴自愿性能效标签,不仅方便市民选购,也可以提升自己的品牌形象。
四、市场监管措施
电气产品在取得合规资质进入香港地区市场后,机电署会通过在市场上进行产品抽查、质量跟踪的方式来保障在售电气产品的安全和能效符合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电气产品,将禁止使用或销售,相关产品的风险会向市民进行提示。不合格案例情况也会通过与内地海关的合作机制向内地海关通报,共同开展不合格案例调查,帮助厂商进行合规整改。
五、海关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大湾区各海关在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与机电署《机电产品安全及能源效益合作安排》框架下,积极与机电署开展交流合作,帮助机电署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内地厂商提升质量水平,支持和推动内地检测机构和制造商参与机电署认可计划,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货物高效便捷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