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61 退运货物是海关退运货物众多监管方式中的其中一种,哪些货物适用“退运货物”呢?应该如何申请相关税款的免征或退还?这里,专业做香港进口物流,有过相关退运货物运输经验的飞龙世纪物流公司来和大家进行了解。
“4561 退运货物”的定义
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4561”,简称“退运货物”。
一、适用“退运货物”的贸易方式:
0110 ,一般贸易
0139,旅游购物商品
1616,寄售代销
1831,外汇免税商品
3339,其他进出口免费
3422,对外承包出口
3612,捐赠物资
4039,对台小额
0130,易货贸易
1523,租赁贸易
2025、2225,合资合作设备、外资设备物品
3010,货运广告品
3410,承包工程进口
3511,无偿报助
4019,边境小额
9739,其他贸易
此外,对于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包括9610电子商务出口、1210保税电商出口、0110一般贸易出口、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退运也可适用。
二、不适用“退运货物”的情形:
1.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手续前退运的货物。
2.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退运。
3.加工贸易设备退运。
4.“租赁不满一年”退运的货物。
5.“免税品”退运出境。
6.出口加工区内设备退运出境。
7.进出口无代价抵偿的货物,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
三、税收征管相关规定
1.免(退)税须满足三个条件:
(1)因品质或者规格的原因;
(2)进(出)口货物自进(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跨境电商商品为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
(3)原状退货复运进(出)境。
四、符合退税办理材料
1.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退税申请书》(企业自行出具);
(2)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2.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且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退税申请书》(企业自行出具);
(2)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和税务机关重新征收国内环节税的证明。(以上内容出自海关网)。
更多货物经香港进出口内地的问题:如运输、通关要求,报关商检、退运流程、费用、时效,您可以咨询有20年深圳与香港跨境进出口货运经验的飞龙世纪物流公司,我们是自营的跨境港车队,不论是内地发货到香港,或是从香港进口到内地,我们都能运输,服务与运费具有同行不可比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