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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物流知识 进出口香港的禁运物品有哪些?
中港物流中的禁运物品是指根据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或其他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的规定,有关物品的进出口或过境均被禁止或须受管制的任何物品。
任何人士如欲进口或出口禁运物品,必须事前向有关的政府部门申领牌照、许可证或证明书,并须受有关条件规管。
一般而言,如禁运货品途经香港而不移离进口运载的运输工具,则可获豁免领取进口或出口许可证,除了若干战略物品如核子物料及设施、化学或生物武器等。
过境的危险药物,则须具备有效的出口授权书或转运证明书。
濒危物种方面,则须持有由出口国家有关机构所发的有效文件。
具体禁运物品条目,可以登录香港海关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