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海关总署举行每月例行记者通报会上,海关总署着重指出要加强进出口危化品检验监管,将通过调研座谈、跟班作业、集中工作等形式,对危化品海关通关流程各环节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对检验监管模式、流程等进行及时调整优化。
严格进出口危化品申报数据审核,对危化品申报数据进行自动校验,实现自动拦截或提醒;加强全国海关系统危化品检验业务培训,编发危化品检验典型案例,供全国海关学习借鉴;将进口危化品检验模式由“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调整为口岸“批批验核+抽批检测”,加载有关危化品取样送检风险布控规则,更加聚焦“风险”进行查验。加大危化品伪瞒报处罚力度,强化危化品检验监管,做到严格规范,令行禁止。
同时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坚决维护国门安全。继续做好防疫物资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密切跟踪评估进口危化品检验模式调整的实施情况,加强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加强业务指导,提升监管效能,保障作业安全;深入研究防止洋垃圾入境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对再生资源实施装运前检验,有效防止“以废冒充再生原料”行为;严格进口大宗矿产品固废排查,防止废矿渣落地。
二是积极促外贸稳增长。按照“管得住、放得开、效率高、成本低”的要求,聚焦“安全卫生健康环保”,进一步巩固拓展改革成效,重点研究扩大矿产品“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实施范围;探索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生产的内销商品实施特殊的质量安全检验监管便利化措施,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大力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国家战略新兴产业。
三是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点和风险评估中心作用,提高风险监测的针对性、有效性,为商检业务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强化业务培训,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检验监管和大宗矿产品固废排查培训;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商检工作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