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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港运输过程中 你会遇到需要转运的货物吗
在中港运输过程中,我们会遇到需要转运的货物,这些货物的操作方式和正常进出口货物的操作有很大的不同。这里,由做深圳香港跨境货运的飞龙世纪物流和大家做详细讲解。
转运货物是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而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1.转运条件
(1)进境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具备下更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转运手续。
(2)持有转运或联运提单的
(3)进口载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的。
(4)持有普通提单,但在起卸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
(5)误卸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负责人提供确实证明的。
(6)因特殊原因申请转运,经海关批准的。
2.转运货物的报关程序
载有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后,承运人应当在《进口载货清单》上列明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运地和到达地,并向主管海关申报进境;申报经海关同意后,在海关指定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并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
海关对转运货物实施监管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货物在口岸换装过程中混卸进口或混装出口,因此,转运货物的承运人就有保证货物运往境外并接受海关全程监管的义务。外国转运货物在中国口岸存放期间,不得开拆、换包装或进行加工;口岸海关对转运的外国货物有权进行开箱查验,但是如果没有发现有违法或是可疑情况的,一般仅对转运货物做外形查验。
转运货物必须在3个月之内办理海关有关手结并转运出境,超出规定期限3个月,海关将按有关规定提取变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