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运输行业常说的“捆绑”一般是由货运代理人,运输公司,货主,牌头公司或是司机来完成的。未完成捆绑就过关属于闯关,是违法行为。一定是在通香港关前(进口\出口),捆绑完成后再通知当事司机过关。具体情况,排名靠前的中港运输公司——飞龙世纪物流和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货物进入或离开香港前必须透过“道路货物资料系统”向香港海关提交八项指定的货物数据,包括:
(1) 包装数目;
(2) 包装说明;
(3) 各个包装内对象的说明;
(4) 托运人姓名;
(5) 托运人地址;
(6) 收货人姓名;
(7) 收货人地址;
(8) 预期抵港日期 / 预期离港日期。
“道路货物资料系统”会就该付运货物向付运人发出海关货物编号,确认收到货物资料。付运人需要把该海关货物编号及货物数据交给有关的货车司机。
货车司机在货车抵达陆路边境管制站最少30分钟前作出“捆绑”,即透过系统向香港海关提供该付运货物的海关货物编号及有关货车司机的车辆登记号码。
系统会向司机指示该车辆可实时过关或30分钟后过关。香港海关在货车抵达陆路边境管制站前,对货物进行风险评估,并预早决定是否需要检查货物。
上述安排让海关人员能够预先就每批付运货物进行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有需要检查有关货车。因此,除了被选定须予检查的货车外,所有跨境货车无须在陆路边境管制站停车办理海关方面的清关手续。
据了解,有三家服务供应商已经登记成为道路货物资料系统 (ROCARS)的代理人,用户无须向香港海关登记,便可完成操作。这三家服务商是:
A.标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B.商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C.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用户可以通过这三家服务商,可以完成包括:
(1) 发货人、收货人、货物资料及司机资料库;
(2) 付运人、货运代理及运输公司个别独有功能;
(3) 简易货物资料输入模式;
(4) 包车及集运装箱多功能捆绑;
(5) 付运人、货运代理与运输公司之间讯息互换功能;
(6) 托运货物资料传输;
(7) 货物委托功能;
(8) 六联单共同捆绑;
(9) 监察托运货物状况;
(10) 自动通知司机捆绑资料;
(11) 一按报关资料转换;
经营深圳到香港物流业务,运费便宜的飞龙世纪中港运输公司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作业,需要通过电脑登录香港海关的“道路货物资料系统”网站或软件,提交货物资料、进行捆绑手续、修改相关资料及递交电子进出口报关等。